┌────────────────────────────┐
│ 0、信念的建立:思考时应注意的要点 │
│ 一、思考的特征 │
│ 二、思考类型的探究(一):有效的论证形式 │
│ 三、思考类型的探究(二):论证的实质内容之一─语句 │
│ 四、思考类型的探究(三):论证的实质内容之二─字词 │
│ 五、思考类型的探究(四):思考谬误的研究 │
│ 六、结语:由思考学习中对人生相关课题的思考 │
│ □附录 │
└────────────────────────────┘ 0、信念的建立:思考时应注意的要点
(一)要了解:「思考」不同于零星突现的「念头」,也不同于「胡思乱想」。「思考」是一种呈显出持续进行「过程」的心智「活动」;亦即是,在自觉的心智活动中,循一方向持续探究,为自己所面对的不安(困惑或问题)寻一可接受的解答(信念、意义)。
(二)在思考的过程中,观念上须注意:正视个人的背景立场、尊重各种思考建构(思想发展)的可能性。
1.「思考的过程中,思考者的观点无可避免的将为其立场所影响。」
每一个人的看法(观点)无不受其成长环境、社会习惯与教育背景等因素的影响,因此人世间是否常能有放诸四海皆能持平的「客观」观点,实为可疑?毕竟,任何一个人的看法,不管声称多么客观,实际上,终究亦只是「他一个人」的「主观」而已。〔这意思并不是想论断人世间并无「客观的观点(看法)」,只是想说明持平的「客观论述」实在难求,且人常易以一己之偏颇强以为客观,所以吾人在思辨上总要格外谨慎且预留「例外」出现的空间。〕
是以,所谓光明磊落的思考,并不是要求在看法上一定要客观到能放诸四海皆准,而是在思考的过程中,要能清楚的表明(了解)自己的立场(及其可能的限制)。
2.「每一个人的思考及其观点(发现)皆需被尊重。」
每一个生命个体都是独一无二的,也因此在独特、个别生命经验感应下的思考及其发现都是应被尊重的。不要以任何理由隐藏或害怕自己的观点,一个真诚地以生命经验去感知、思考、从而建构出的观点都是最真实的,并且值得让人尊重的。
3.「与人真诚的沟通、讨论将有助于思考的周延,且亦能增强观点的被接受性。」
以个人经验出发的观点,在建构、发展的过程中若能符合「 (1)内在逻辑的一致性;及 (2)外在经验的可证性」此二项原则,则愈能增添思考论述的合理性(及可被接受性)。而与人真诚的沟通、讨论将有助于上述两项原则的达成。
而对于合理、有效的真诚讨论,我们建议参考巴柏K. Popper的看法,巴柏他说:「我所谓的合理的态度,可以以下列的评论做为其特征:『我认为我是对的,但我可能是错的,而您却可能是对的。总之,让我们一起来讨论它,因为循此途径,我们才可能比仅仅坚持自己是对的更能接近真正的了解。』」
(三)在思考的过程中,实践上须注意:勤操作勤演练,让思考变习惯。也就是说,学习「思考」的目的乃是要在日常生活中不断地操练,从而培养自己随时随处:「为自己思考,以及为自己的思考找意义」的思考习惯。
一、思考的特征
「思考」不是胡思乱想,思考有一定的特征,基本上它是由两个部份所组成,第一部份是由语句所建构起的连续性过程,第二部份则是衔接前者所欲达成的目的性判断。若以「逻辑」的专业用语名之,整个思考过程的建构我们称它是一个「论证」argument的形式,而组成这论证的第一部份,我们称之为「前提」premise,第二部份则为「结论」conclusion 。「前提」和「结论」都是由语句sentence(或称之「命题」proposition :可以判断真假truth & falsehood 的语句)所组成的。组成「前提」的语句数必须多于或等于一(也有人主张前提数可以为0,亦即是前提的语句在思考过程中全全部隐而未现);而「结论」的语句数则为一。
「论证」做为思考的表征,可以从两个角度切入进行察考,以坚强稳固论证的威力与说服性。一个是论证「形式」的有效性validity(即语句的形式联结是否顺畅),另一则是构成论证的「实质」内容之语句真假。而当一个「论证」的形式是有效的,并且它构成的语句全部为真时,我们则称此论证为「妥当性soundness 的论证」,而这正是我们在思考中最高的追求。传统的思考学研究也正是针对如何构做成「妥当性的论证」的诸要件(包括形式与实质),进行探究与检视,从而归结、发展出各式的思考法则。
┌─┬──┐
│论│前提│ ┌论证形式:(一)前提与结论关联性的研究与判别
│ │ │ │ (演绎逻辑的研究)
│ │ ├─┤
│ ├──┤ │实质内容:(二)语句真假的现实归结
│证│结论│ │ (归纳逻辑的研究)
└─┴──┘ │
└实质内容:(三)字词意义的厘清
(分析哲学的研究)
而这两种角度的「思考」内容探察,也正透显出西方思想发展上的两大追求目标:「论证形式」意指着「理性」的建构,「语句实质的真假、字词意义的厘清」则属「经验」的归结。「理性」与「经验」两者相辅相成、交互辩证,丰富了西方思考之路的探究与发展。
二、思考类型的探究(一):有效的论证形式
思考过程中所建构的「论证」,如果它语句形式的内在联结(推论)顺畅,也就是它的前提和结论间有必然的关联,则我们称此论证形式为:「有效的」valid 。如果一个「论证」的语句间推论不顺畅,也就是它的前提和结论间没有必然的关联,则我们称此论证形式为:「无效的」invalid ;而当有人在日常生活中,犯此论证形式无效的思考与发言时,我们便会说他思考或说话「不合逻辑」,也就是指责他的思考或说话,前提和结论间并没有「必然的关联」,这和他说话的真假无关。也因此,需注意的是,论证形式的有效与否与语句的真假无必然的关联。
「论证形式有效性」的追求是我们在思考建构过程中的首重要务,因为当一个思考─论证的推论形式都发生问题了,其它语句内容的真假探究便没有什么意义了。所以,论证形式的「有效」与「无效」的判别,便成为逻辑研究的首要重点课题。在长久以来的思考探究上,逻辑学家们发展出许多种判别论证形式的有效性的方法,像是真值表推论法、自然演绎法、公理系法等,它们都能很有效且迅速地帮我们判别论证的形式是否有效,但也都有各自的缺失或不便处;是以,所谓「法无常法」,因此多学习并熟悉各种方法,在应用时互补长短将更有助于我们思考的进行。
今先介绍真值表推论法如下。所谓「真值表推论法」即是将论证中的语句之各种可能状况全部列出,观其真假情况,而后论断其形式是否有效的一种推论方法。(当所列情况皆「真」时,则该论证为有效;若所列情况出现「假」的状况时,则该论证无效。)
「真值表推论法」先规定七种语句连接词的形式规则。其规则如下:
1.否定连接词(~) 5.条件连接词(─)
2.并言连接词(:) 6.逆向条件连接词(─)
3.选言连接词(v) 7.互为条件连接词(─)
4.二选一连接词(v)
p│~p p q │p q│pvq│pvq
──┼── ────┼───┼───┼────
T │ F T T │ T │ T │ F
F │ T F T │ F │ T │ T
T F │ F │ T │ T
F F │ F │ F │ F
p q │p─q│p─q│p─q
────┼───┼───┼────
T T │ T │ T │ T
F T │ T │ F │ F
T F │ F │ T │ F
F F │ T │ T │ T □「真值表推论法」的操作方式于课堂中演示。
然而,我们经常也会有面对一个有效论证(亦即前提和结论间有必然的关联),但内心却觉不安的时候(像是论证例一:「若风吹则草低,若草低则见牛羊;所以,若风吹则见牛羊」;或是例二:「孔子是至圣先师,至圣先师是四个字;所以孔子是四个字」),此时便需针对该论证的实质部份─「语句的真假及字词的意义」─进行查考。因为,当一个有效论证中的语句表述若与现实归结出现不符应的假的状况,或是字词的歧义与含混未能做好厘清与界定,则该论证虽是形式有效、但在现实上的可接受性仍是大有问题的。
三、思考类型的探究(二):论证的实质内容之一─语句
由于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借着语句的表达去透显出吾人对于世界的认知与经验的归结(纳),然而由于语句的表述常是具普遍性的,而个人的经验认知却常是个别性的(部份性的、有偏颇性的)。是以,以个别性的经验认知去支撑一个描述普遍性状态的表述语词,中间便常会产生不符应的落差。因此,在妥当性的思考建构过程中,(可判断真假的)语句做为「现实经验归结」的表述形式,便常是思考者须注意的察考重点。
而在现实经验的实质归结之专业研究中─也就是所谓的「归纳逻辑」研究,对于常用的归结(纳)方式,大略可分为三种:第一种是「普遍(全称)归纳」;其次是「统计归纳」;第三种则是「模拟归纳」。这三种归纳方式基本上都是试图将已知「部份」的人、事、物等特性,推广扩展于全体,由于此一推广是由「部份」及于「全体」,由于未能一一穷尽所有、全体事物,因此,不可避免的在归结过程中便会涵蕴着「归纳跳跃的危机」,也就是当有「例外」出现时,常会击垮由部份已知事实归结而来的普遍原理,而因为我们在归结的观察过程中常是无法穷尽同类别的全部人事物,因此,「例外」的出现便永远可能存在,并对归结的原理形成威胁。
值得注意的是,归纳过程由于是从「部份」跳跃至「全体」,因此在认知上会产生「新知识」;因此一般所谓的归纳逻辑是不包括「完全归纳」的归结方式;只探究「不完全归纳」的各种类型。
也由于归纳(结)的手法有这般的特性,所以依「归纳逻辑」所建构的「归纳论证」,与上一节所述专研「论证形式有效与否」的「演绎逻辑」便有一基本上的差异:亦即一个有效的「演绎论证」当其前提为真时,必然保证其结论亦为真;而一个「归纳论证」当其前题为真时,则并不必然保证它的结论亦为真,但是该论证前提为真的数量愈多,则愈能增强该论证结论的可接受性。所以,在现实认知的归纳过程中,当撷取「部份」的人事物以为「全体」的归纳前提时,足够的广度(随机广)与数量(样本多),便成为增加「归纳论证」的「结论」之可接受性强度的重要因素。
而由现实经验所归结的全称(普遍性)语句,由于都潜藏着未能穷尽观察「所有x」的危机,因此由此类语句所建构起的论证,即或形式有效,亦都有再检讨「是否该(能)接受」的可能性。而欲检讨一个语句是否具可接受性,可以以是否能在其表述范围内「举反例(例外)」之方式来验证之─若无法举反例,则此归结之结论具备一定强度的可接受性。
除了语句的现实归结需要应用到归纳逻辑的思考与反省外,哲学家弥勒(J. S. Mill)曾将归纳逻辑结合因果律加以扩充,形成一套归纳应用方法,对日后所谓的科学方法及科学探究有极大的贡献。穆勒的因果归纳法共计五项,在日常生活、思考推论上常用的有下列三项:(一)取同法(Method of Agreement)。
(二)差异法(Method of Difference)。
(三)共变法(Method of Concomitant)。
四、思考类型的探究(三):论证的实质内容之二─字词
在思考的过程中,为强化、稳固思考的建构,除了论证行形式的推论有效性与语句真假的实质判断须时时谨慎检视外,构成语句的实质内容/基本元素─「字词」意义的厘清(以避开其中的歧义与含混),也是思考时须谨慎注意的要点。
一般而言,我们对于字词(文字、语言等)有这样的看法:人类面对外在的「实物」,内心总会兴起一些相对应的「概念」concept (或「观念」idea)而为了表达这个「概念」,于是便形诸于语言文字。也因此,基本上任何一个字词都体现着两种功能:一是它能有效的表达吾人内在的观念,并且帮助我们贴切的掌控外在实物。也由于字词有这两大功能的展现,所以我们对于字词的了解亦可以从两个层面切入理解:一个是就字词所欲表达的内在概念进行探究,在专业的逻辑研究之中,我们称此层面是字词的「内涵」intension部份; 另一个则是对字词所指涉的外在实物进行检视,专业的逻辑研究,称它是对字词「外延」extension的理解。
┌──┐ ┌──┐ ┌────┐
│实物│ (指称) ┌┤外延│ ┌┤外延定义│
└┬─┘ ┌──┐│└──┘ ┌──┐│└────┘
│ ┌┤语言├┼ ─ ─ ─ │定义├┤
┌┴─┐││文字││┌──┐ └──┘│┌────┐
│概念├┘└──┘└┤内涵│ └┤内涵定义│
└──┘ (表达) └──┘ └────┘
「内涵」与「外延」做为了解字词的两个切入面向,两者间有些相关联性须谨慎注意。包括(一)任何一个字词的内涵,会决定着外延的指涉对象的范围,亦即是内涵决定着外延。(二)有些不同的字词虽有不的内涵,但却指向相同的外延。(像是等边三角形与等角三角形、云与雾、中华民国总统与国民党党主席、开不同课教学内容却相同等。)(三)有些字词空有内涵,但却找不到相对应的外延。(像是美人鱼、独角兽、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等)。由于字词的「内涵」与「外延」有着上述的纠葛,因此常会在没有说明清楚的情况下,造成思考上的混乱与沟通上的不良。所以,当我们试图有效且确切的厘清字词的意义时,清楚而明确的掌握字词的「内涵」与「外延」便是很必要的事了。而清楚且明确的掌握字词的意义,在思考的专业研究上,我们称它为对字词的「定义」definition。
也因此,依上述对字词不同层次意义的辨别与说明,一般来说,「定义」的方式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外延定义」;另一种是「内涵定义」。
其中,「外延定义」又称之为「实指定义」,它不是一种文字性说明的定义方式,而是直指文字所指涉的外在实物来明示。外延定义在思辩沟通上有其重要且必要之处,因为它能停止有时为求审慎了解字词意义,却陷入不断要求「内涵定义」的无限后退的思考窘境。
而「内涵定义」则是以文字来说明「被定义字词」所含蕴的内在涵义。内涵定义的种类繁多,但常见或常使用的有:成规定义(或字典定义)、字源定义、理论定义、运(操)作定义、确定界说等等。值得注意的是,在进行字词的「定义」时应避免使用笼统或抽象的字词、避免从反面来界定字词、并且切忌陷入定义上的循环;如此的界说方能有效、贴切的表述出一个字词的内在属性(涵义)。
有意思的是,事实上我们在日常生活的思辨与沟通中,常为了明确字词意义便已经常在进行「要求定义」的工作,像是我们会问「您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或是我们会要求「您能不能举个例子看看?」。「这句话是什么意思?」的发问,就专业的思考而言,便是要求对字词的内涵进行说明;而「举个例子看看」则是要求对方对字词的外延进行实指定义。所以,可以了解的是字词意义的厘清(定义)是一种经常性、日常性的思考要求,端看我们有没有时常意识到它、或是否能适时的应用它。而适时的应用「定义」──适当的掌握文字的意义,是我们在思考时能否达到清晰思考与建构妥当性论证的很重要的条件。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为了强化、稳固我们的思考,在思考过程中,我们须时时注意(一)论证的推论形式是否有效(可以以「真值表」的方式检视);(二)语句的归结判断是否为真(可以以是否能举「反例」的方式检验之);3.字词的意义是否厘清(可以以「定义」的方式进行表述或指明)。然而,除了上述三类思考应注意的规则外,我们在思考的过程中,由于每一次的推论、判断或厘清都会不可避免的牵扯到个人的价值观、情绪与内在思维的背景限制,因此常会陷入一些自以为是的思考谬误之中而不自觉,因此在思考的学习与论证建构的过程,我们也要对这些可能触犯的谬误形式进行分析与探究,俾使我们能在深刻的了解中有所自觉,避免触犯。
五、思考类型的探究(四):思考「谬误」fallacies的研究
在专业逻辑的研究中,对于思考谬误的分析基本上可分为两大类:一是形式谬误;另一是非形式谬误。所谓的形式谬误指的是:违反逻辑的形式规则的推论(这一类的思考谬误在形式逻辑的研究规范中都会有清楚的分析与说明);而除了上述违反形式逻辑规则之外的、其它任何违反理性思考规则的推论,通通称之为「非形式谬误」。
由于我门在日常生活中常会因心理情绪、生活习惯或社会偏见等因素而不自觉的触犯各种非形式谬误,却自以为是,因此,面对思考上可能产生的谬误情况,除了需熟悉各式形式规则外,更须对非形式谬误的各种可能类型进行了解,以避免发生推论上的偏差或错误。
一般来说,我们在思考上对于可能触犯的非形式谬误大致可分为三大类型,即是(一)语意不清的谬误;(二)不相干的谬误;(三)不当归纳的谬误。所谓「语意不清的谬误」是泛指思考过程中因情绪、偏见等因素造成字词语句意义飘浮不明确、甚或产生歪(扭)曲理解的情况。这类的谬误常以下列几种形式表现出来,像是「含混」、「歧义」、「断章取义」、「过份简化」等等。
而所谓的「不相干的谬误」是指思考过程中用以彼此支撑的前提与结论间,推论上并无逻辑上的相干,仅有心理上(或情绪、偏见上)的关联的情况。这类的谬误情况是非形式谬误中最值得注意的研究主题,因为在这类谬误的探究析解中,最能契知潜藏在我们内心中的各类非理性因素。这类的谬误常以下列几种形式表现出来,像是「诉诸武力」(「强人论证」)、「诉诸怜悯」、「诉诸群众」、「诉诸权威(专家)」、「诉诸无知」、「诉诸成见」或是以「因果倒置的谬误」、「稻草人的谬误」等形式呈现。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所谓的诉诸「武力」、「怜悯」......等等,并不见得要有具体的事项方能属之,只要能符合「武力」、「怜悯」等形式,我们便可以此谬误称之。
而「不当归纳的谬误」则是指我们在思考归结中常因样本不足或随机太窄所形成推论上的偏差情况。这类的谬误常以下列几种形式表现出来,像是「以偏概全」、「急于推广」、「错误模拟」等等。
事实上,吾人在日常思辨推论中亦常会犯非属上述三大类范围内的非形式谬误,像是「循环的谬误」、「分称的谬误」、「合称的谬误」等等皆是,或是常会有数个谬误形式混缠夹杂;由此可知谬误形式与数量都非固定不变。也因此,面对非形式谬误的析解,我们必须要有更大的自觉与内省,方不致陷入推论的错误与思考的偏差之中。
六、结语:由思考学习中对人生相关课题的思考
(一)思考(人生、奋斗)的过程重于思考(人生、奋斗)的结论。
(二)自信的培养─「例外」的再思考。
(三)「例证」对于思考重要性再反省。
─能「举实例」为观念、思考清楚的表现之一。
多例证(样本多与随机广)有助于理论观点的强悍及具说服力。
(四)「讨论、共识、多元观点」/「客观」的再思考。
─我们可以(必须)坚信目前自己所持有的生活方式(或观点)对自己来说是最优
越、最有效的,但我们无权要求别人必须与我们一致。
(五)「可能性」的观点的学习,对于宽广生活态度的积极助益。
(六)「问题」的确立与厘清对于思考准确性的助益。
─给自己的表述拟构一个恰相符应的「问题」,可更增强表述论点的威力。
(七)「可思考」与「不能思考」的分辨─空词、空义的反省。
(八)「知道」与「相信」的差别与分辨。
(九)隐藏现实限制(手段),直视目标的思考方法。
(十)「思考」不要求快,可以慢,但要准确。
□附录一
壹、西洋逻辑(思考)研究发展纪要
一、古代
亚里斯多德Aristotle(384-322BC)
将逻辑系统化成一门学问,并着有专着:「工具书」Organon;在思考上倡三段论法,
着重演绎分析之方法。
二、中世纪
(一)亚贝拉Peter Abelard(1079-1142)
开创思考、论辨上的「Sin et Non」(「是与非」)的方法,主张当一个问题
被质问时,先有系统的宣布正反两面的论证,然后提出自己的解答并应用于
先前陈述的论证。
(二)欧坎William Ockham(1295-1349)
力倡思考的经济原则:「非必要不应增加存有物」(也就是在思考时不用的东
西,不要增多)。此原则又名为「欧坎剃刀」(Ockham's Rozor)。
三、近代
(一)笛卡儿R. Descartes(1596-1650)
开创「解析几何」,将代数与几何合流。
(二)莱布尼兹G. W. Leibniz(1646-1716)
受中国易经观念影响,建立二进制的思考系统(影响日后计算机的发展);初
步探讨了符号逻辑的思想。
(三)归纳逻辑的建立与开展
1. 培根F. Bacon(1561-1626)─倡归纳法,强调观察与实验在学术研究及科
学探究中的重要性;着有The New Organon(「新工具」;中译:正文)。
2. 弥勒J. S. Mill(1806-1873)─着有A System of Logic: Rationative &
Inductive(「推理与归纳的逻辑系统」),将归纳法做更系统的阐明。
(四)符号逻辑的初始发展
1.布尔G. Boole(1815-1868) 将逻辑代数化。
2.狄摩根De Morgan(1816-1871) 将逻辑代数化。
3.康托G. Cantor(1845-1918)创建集合论。
四、当代
(一)符号(数理)逻辑的系统化与开展:
1.弗瑞格G. Frege(1848-1925); 2.珀斯C. S. Peirce(1837-1916)
3. 罗素B. Russell,1872-1970─怀德海A. N. Whitehead,1861-1947:「数学原理」的完成(1910-1913) ;试图将数学并入逻辑学。(现代逻辑由此书奠立新基础而开展。)
4.哥德尔Kurt Godel(1906-1976)
(二)语言分析的再思考
1.摩尔G. E. Moore(1873-1958)
2.维根斯坦L. Wittgenstein(1889-1951)
(三)另一支的逻辑发展系统(波兰系统)
代表人物:塔斯基A. Tarski(1902-1984)
贰、中国逻辑(思考)研究发展纪要
一、先秦时期
(一)荀子:「正名篇」。
(二)墨子:「经上、下」、「经说上、下」、「大、小取」。
墨辩中最著称的推论形式为:「三表法」(见「非命上」─有本之者,有原
之者,有用之者。)
(三)名家:1.公孙龙子(见「公孙龙子」):白马非马论。
2.惠施(见「庄子天下篇」):历物十事、辩者二十一事。
二、隋唐时期
佛教之「因明学」/贡献者─玄奘、窥基。
三、明末
李之藻:译亚里斯多德之逻辑论着,译名为「名理探」(1631)
(*然因无人注意、呼应,发展时机遂失)
四、清末、民国时期
(一)严复:译「穆勒名学」(J. S. Mill原著)
译「名学浅说」(W. S. Jevons原著)
(二)陈伯明:译「思维术」(J. Dewey原著)
(三)张申府:专研并积极引介罗素思想。
(四)洪谦:专研并积极引介逻辑实证论。
(五)金岳霖(澍):着「逻辑」(商务版),专研逻辑甚力。
(六)殷海光:国府迁台后,致力推广逻辑教学,贡献良多。
(七)何秀煌、钱志纯、刘福增、王弘五、洪汉鼎等人。
五、孙中山的贡献:将LOGIC译为「理则学」。
「文理为何,即西人之「逻辑」也。......
近人有以此学用于推论特多,故有翻为论理学者,有翻为辩学者,有翻为名学者,
皆未得其当也。......凡以论理学、辩学、名学而翻译逻辑者,皆如华侨之称西班
牙为吕宋也。然则逻辑究竟为何物?当译以何名而后乎?作者于此,盖欲有所商榷
也。凡稍涉猎逻辑者,莫不知此为诸学、诸事之规则,为思想行为之门径也,人类
由之而不知其道者众已!而中国至今尚未有其名,吾以为译之为「理则」者也。夫
斯学至今尚未大为发明,故专治此学者所持之说,亦莫衷一是。而此外之学者对于
理则之学则大都如陶渊明之读书,不求甚解而已。 ──孙文学说」
参、演绎法与归纳法的比较
┌─┬─────────┬──────────┐
│ │ 演 绎 法 │ 归 纳 法 │
├─┼─────────┼──────────┤
│ │ │ A1是R │
│标│ │ A2是R │
│ │ │ A3是R │
│准│ 凡M是P │ ..... │
│ │ S是M │ An是R │
│形│ 所以S是P │ 所以所有的A是R │
│ ├─────────┼──────────┤
│式│从「普遍原理」推衍│从「个别事实」归结出│
│ │到「个别事实」 │「普遍原理」 │
├─┼─────────┼──────────┤
│优│运用此方法思考,能│ 运用此方法思考,能 │
│ │让我们思考推论稳当│ 让我们得到新知识 │
│点│顺畅 │ │
├─┼─────────┼──────────┤
│缺│无法让我们得到新知│从个别事实到普遍原理│
│ │识(因为推衍出的个│的归结过程中,有着「│
│ │别事实,已经含括在│归纳跳跃的危机」 │
│点│普遍原理之中) │ │
└─┴─────────┴──────────┘
□附录二
┌──┐ ┌──┐ ┌───┐ ┌─┬───┐
│脑海│ │文字│ │ 语句 │ │论│ 前提 │
├──┤ ├──┤ ├───┤ │ ├───┤
│概念├┬┤名词├─── ┤ 命题 ├───┤证│ 结论 │
└┬─┘│└┬─┘ └───┘ └─┴───┘
│ │ │ 两个以上的 两个以上的
│ │ │ 名词的组合 命题的组合
┌┴─┐│ │ │ │
│外物││ │ │ │
├──┤│┌┴┬──┐ ┌┴┬──┐ ┌┴┬───┐
│实体├┘│定│实义│ │判│ 真 │ │推│ 有效 │
└──┘ │义│空义│ │断│ 假 │ │论│ 无效 │
└┬┴──┘ └─┴──┘ └┬┴───┘
│┌────┐ │┌─────┐
││内涵定义│ ││真值表法 │
└┼────┤ │├─────┤
│外延定义│ └┤自然演绎法│
└────┘ ├─────┤
│公理系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