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refox嫁给Google赚大钱

当你用腻了Internet Explorer或是个反微软者 (如果逃不了还是得用Windows XP),愈来愈多的人转而改用Mozilla.com出品的Firefox浏览器 (据相关调查数据指出,国内网络使用者约不到5%使用Firefox,北美大约是10-20%)。据了解,Mozilla.com公司藉由Firefox浏览器右上角与Google策略合作的搜寻功能,去年竟可以透过搜寻广告拆帐收入高达七千万美金。这真的是个好生意,花个一两千万美金养一百多人去写个让人激赏的好浏览器,一个业务人员也别请,就跟Google打个照面,光靠搜寻就可以竟赚个五六千万美金。有趣的是,这个Mozilla.com商业公司的母公司是个非营利的Mozilla.org基金会,不知道这样的安排有什么特别的意图,是说未来也希望能够把Mozilla.com拿去IPO吗?
对于Firefox的以诋毁IE的手段来提高宣传力度,及标榜之际的性能的举措,我并不看好这个产品的前景.因为毕竟一个产品的成就不是靠骂而得名,得利的.更重要的是给予客户最大的方便和实惠,Firefox在将来能否继续秉承它所宣扬的精神呢?我们拭目以待了.

据最新调查指出,美国家庭上网普及率在64%处几乎已达成长极限,约1/3的家庭表示不需要在家里上网,要不就是只需要在工作场所上网,要不就是没有上网的需要,据此调查机构分析,这些不上网的家庭由于无法透过网络上的丰富信息获得更好的工作或服务,将会趋于经济劣势。这种数字落差的现象在台湾可能更严重,在一个家庭中原本冲洗相片是妈妈的快乐的责任,现在变成是小孩在处理,不上网的爸妈可能连将数字相机所拍照片传到计算机里以及上传冲洗的工作都无法涉入了,更不用说政府花了大把钞票推出的电子化政府只能造福50岁以上不到20%的人。